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系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院,依法履行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,保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。现因工作需要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8名聘用制书记员。具体方案如下: 一、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录聘用制书记员8名。 二、招考条件 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热爱检察工作,乐于奉献。 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未受过刑事、行政处罚。 3、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。 4、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,能熟练运用Word、Excel等操作软件,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,能够准确、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。 5、身体健康,年龄在28周岁以下(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)。 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:2012年5月 2 日至6日8:00至17:30(含节假日) 报名地点: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室(长沙市岳麓区爱民路51号) 联系电话:0731-8835233 88835243 报考人员报名时,需提交本人学历证书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,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,并填写《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》一份。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。 四、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笔试内容为专业技能(上机操作电脑文字录入),面试方式为结构式。笔试和面试各占50%。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五、体检、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,按1: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。体检参照《2011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及标准细则》执行。 六、聘用 根据考试、体检、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,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。聘用期满后,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。 七、基本待遇 1、实行固定工资制。工资标准经市人社局核定后市财政核发。 2、享受有关保险、公积金等其他待遇。
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
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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